「程毓梅。」
       「……」
       「程毓梅。」
       「……」
       過了一會兒,我對著牆壁叫她,但她一直沒有理我。
       我敲敲牆,她依舊沒理我。
       於是我加重手勁再敲了敲牆,提高音量呼喚。
       「程——毓——梅——」
       「……」
       然而,她始終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這時,我的房門卻「砰砰砰」地響了起來,有人在外面敲著。
       門一開,只見住在這面牆後套房的女房客秦小姐,穿著一身鬆鬆的藍色大尺碼T恤,正扳著一張不高興的臭臉瞪著我。
       「馮先生,可以請你不要再吵了嗎?我等一下還要上班,現在很需要睡眠,拜託你安靜一點好不好?」
       我急忙道歉。
       「你從昨天晚上就一直吵到現在,到底在吵什麼?」
       想起昨晚看A片打手槍,然後拿起鍵盤又敲又叫的畫面,我心裡一羞,連忙擺手道:「沒事,沒事……抱歉,吵到你了,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
       秦小姐睥睨地看了我一眼,轉身離開。
       
       秦小姐離開後,我關上門,心裡開始忐忑不安。
       「該不會昨晚的失態,前後左右的鄰居都聽到了吧?」
       頂樓總共有四間套房,以花圃旁邊的大門為基準點走進來,左邊有三間套房,由前而後依序為秦小姐、我、以及一位文小姐;右邊則只有一間,住著近日剛搬進來的新房客唐小姐。
       據我所知,秦小姐的職業是某位立法委員的助理,常常看她出門時身穿標準的OL裝,白襯衫,鉛筆裙,黑色絲襪再搭配高跟鞋,外面再披上修身的西裝外套,整體線條看上去高挑纖細,再加上她留著俐落的短髮,搭配著英氣逼人的面孔,給人一種精明幹練的感覺。
       文小姐則比較奇怪,她似乎一直都在家,至少給我的感覺是這樣,而且常常有不一樣的男人或女人會來找她,可能是屬於在家接案子工作的社會人士吧,我想。
       不過有一次,我把衣服拿到外面洗衣機洗,剛好她開門,她和一位戴著方框眼鏡、長相斯文的男子從裡面走了出來,兩人有說有笑地走到了花圃旁邊的大門,她目送他下樓,回頭看到我正在對洗衣機裡倒洗衣粉,她對我頷首微笑,隨後回到房裡。
       我注意到她沒有穿胸罩。
       至於才剛搬進來沒多久的唐小姐,其實我對她沒什麼好感,因為她養的兩條狗,總是在寧靜的夜裡吠叫,而且老對我的房門拉屎拉尿。
      「對不起,對不起。」她總是一面帶著歉意來清理,一面繼續放任她那兩條狗恣意妄為。
       她的圓臉稚氣未脫,大概還是大學生吧,我猜。不過常常有位渾身刺青的男子來找她,後來我才知道,那是她的男朋友,全身上下都散發著工人專有的陽剛氣息,有好幾次,我都看到他在花圃旁邊抽菸,然後輕輕地摸狗的頭。
但因為各自都是獨立套房,我們頂樓四人平時碰到面也沒什麼互動,大家頂多面帶微笑,打聲招呼,各自進房,老死不相往來。
       「希望別被她們當成變態才好。」我長嘆。
       這時手機卻響了。
       果然又是洪主任。
       「你他媽的人在哪裡?」一接起電話,他劈頭就問。
       「我、我……」我抬頭一看掛鐘,剛好中午十二點,我趕緊撒謊:「我正在吃午餐。」
       「吃你媽的頭!」他對我厲吼:「士林夜市那邊都死了人了,你他媽的不知道嗎?我都收到風了,你卻還渾然不知!吃午餐?吃你媽的頭啦!」
       我大吃一驚,掛上電話後急忙打給士林分局偵查隊的皮隊長,但他卻沒接電話。
       於是我趕緊換了衣服,匆匆衝出門。
   
       白天的士林夜市其實和一般的商店街道差不多,沒什麼人,生意都冷冷清清的。
       在這種狀況下,我很快地就找到命案現場,它位於知名便當店「食食客客」附近的一棟公寓,因為我看到三、四輛警車,而皮隊長正在和《水果日報》的記者勇君站在一樓講話。
       我停下機車,走過去,皮隊長向我點點頭,但勇君連看都不看我一眼。
       其實這種事我已經習慣了,四大報的記者有時候不太理會小報的記者,尤其是菜鳥。而且他們自成一套系統,保持著既合作又鬥爭的狀態,很多一手資訊往往只有他們四大報自己才知道,他們也不太願意透露給小報的記者知道。
       勇君這時在摸他的相機,我轉身假裝回機車上拿東西,實際上卻是傳LINE的訊息給《合縱報》的柯基。
       柯基來的速度很快,沒五分鐘他就抵達現場,一看到他的車停在巷口,勇君的臉色就微微一沉,我心裡暗自竊喜,這代表我把勇君的「獨家」給毀了。
       果然沒多久,《羅蘭時報》的評量仔和《神州時報》的白毛也都到了。勇君的臉臭的像被人欠了一百萬元一樣。
      「老皮,現在狀況怎樣?」柯基一走過來,就單刀直入地問皮隊長。
      「檢仔和法醫都離開了。」「檢仔」就是檢察官,皮隊長說:「確定是自殺。不過『東尼』還在上面。」
      「東尼」是士林偵查隊裡的鑑識人員,聽柯基說,他本來的綽號不是叫「東尼」,而是叫「夏侯惇」。
      「『夏侯惇』?」我奇道:「三國那個?」
      「對,就是三國那個夏侯惇。」柯基笑道:「你一定想問為什麼對不對?」
       我點頭。
       柯基笑道:「三國的夏侯惇不是一個獨眼龍嗎?你看東尼,他是鑑識小組的,每次拍照,沒貼在相機後面的那隻眼睛總是緊閉的像瞎了一樣,所以大家都叫他『夏侯惇』,但因為這個綽號叫起來很抝口,後來就漸漸變成叫『東尼』了。」
      「可是怎麼會取到這麼有水準的綽號?」我問:「而且是怎麼從『夏侯惇』變成叫『東尼』?」
       柯基露出一臉「你是不是年輕人啊」的表情。
      「你沒有打過《三國無雙》嗎?」他說:「《三國無雙》裡面,夏侯惇不是就叫東尼嗎?因為『惇』的日語發音是『TON』,哥哥的日語發音是『NISAN』,所以夏侯淵叫夏侯惇哥哥時,『惇兄』的日語發音就是『TON NISAN』,和日本人在說『東尼先生』的『TONY SAN』音很近,所以夏侯惇就被叫『東尼』了。」
       我還當時我看了東尼一眼,因為當時我和柯基人就在士林的偵查隊裡泡茶聊天,「那跟他有什麼關係啊?很多人拍照都會閉另外一隻眼啊,怎麼獨獨將這個綽號取到他身上?」
      「這當然是有典故的!」柯基笑著說:「因為他曾經在上班時間,偷偷用行政組旁邊茶水間裡的公家電視玩《三國無雙》,然後被勇君偷照,放到即時新聞上。」
      「真的假的?」我也笑了,「結果勒?」
      「結果當然是被記了一隻申誡,而且從此『夏侯惇』這個綽號就跟著他了。」
      「白癡……」我說:「那他一定很恨勇君哥吧。」
      「對啊,你沒看他們兩個碰面都不講話的,連招呼都不會打。」柯基哂道:「警察因為打電動而和記者結樑子,也算奇葩了。」
 
       就在皮隊長和評量仔聊天時,勇君低頭滑滑手機後,突然說:「我要上去。」
      「不要啦,這樣不好。」皮隊長當然拒絕。
      「沒照片,我無法跟報社交待。」勇君冷冷地說。
       當年《水果日報》登陸台灣,除了找某位香港身材豔麗的女藝人脫光拍廣告,以全裸之姿俯臥在一堆水果上,甜甜地對著鏡頭嗲喊:「可以不吃水果嗎?」之外,靠的就是將整份報紙都全彩印刷,以及打出一份才五元的降價行銷策略,馬上搶到主流報紙的地位。在此之前,台灣《合縱報》、《神州時報》、《羅蘭時報》等三大報,仍是以黑白印刷為主,一份也要十五元,因此面對《水果日報》來勢洶洶,他們除了改弦易轍地也跟上全彩印刷的腳步之外,也將銷售價格調低為十元以應變。
       不過事實上,《水果日報》能快速地搶下市場,其實最主要的原因在於,他們掌握住新的報導潮流——以「圖片為主,文字為輔」。
       傳統報紙因是黑白印刷,照片重要性甚低,因為在黑白油墨之下,照片解析度不是很好,因此文字記者的文筆決定了報導的走向,是以當年的文字記者牌子都很大,他們動輒就可以下筆如刀,幾段文句就能將當事人貶得一無是處,蓋因閱讀群眾只能望文生義,記者寫什麼就信什麼。
       在這種狀況下,常常產生出非常噁心的假報導,比如說,某位高中生因不服師長管教,爬牆翹課,被警員發現後,殷殷切切地勸他回校上課,並向他陳述師長對他的管教是為他好,最後該名高中生抱著警員號啕大哭,表示願意回校上課,從此當個乖學生。
       這種新聞一定是「有所本」的,有翹課的高中生、罵他的師長、勸他回校的警員,事件始末在流程上應該差不多——但問題在於,情節是否真的這麼誇張?警員真的是殷殷切切地勸翹課的高中生回校?翹課的高中生真的在警員的一番勸說之下,領悟師長是為他好,所以他願意回校上課?還有,翹課的高中生真的有抱著警員號啕大哭嗎?
       按照正常人反應,翹課的高中生根本不可能抱著警員號啕大哭,除非他翹課前犯下了大錯,如果僅是單純的翹課,他根本沒有抱著警員號啕大哭的必要性。
       然而,若報紙上只有該名警員和該名高中生的黑白照片,經過文字記者的修飾,讀者根本無從判斷這則新聞的真實性,但其實這篇「好人好事」型的新聞已經變得矯情且噁心,脫胎換骨成了一篇「假的新聞」。
       至於為什麼會產生這種「假的新聞」呢?就要看看該名文字記者是否和該位警員有良好的交情,文字記者將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渲染塗抹出該名警員愛民親民的形象,該位警員在單位裡就等於有績效了,在長官眼中,該名警員也等同「與媒體友善」,大家都是贏家,輸家只有買報紙來閱讀的民眾,因為他們花錢買到了一則「假的新聞」。
       但這種真實資訊被壟斷的狀況,被《水果日報》強勢打破,《水果日報》以「圖片為主,文字為輔」的報導方式,缺點當然仍是「看圖說故事」,但優點就是「有圖有真相」,彩色照片能帶給讀者的真相,遠高於黑白照片,文字記者的文字渲染功力,會漸漸不敵彩色照片本質上的真實,就算該張照片在取景角度,或運鏡上有刻意的成分,但它帶給讀者的「真實性」,依舊遠高於文字記者的空口說白話。
       當然不能否認,《水果日報》在報導時也存在著媒體慣有的嗜血性,在真實事件上多少也存在著加油添醋的成分,但「圖片為主,文字為輔」的報導方式,確實改變了台灣傳統報業裡,文字記者對新聞事件的陳述方式,在「有圖有真相」的前提下進行「看圖說故事」,「真實性」總是較高。
       不說別的,讓《水果日報》在台灣一戰成名的經典報導,是兩千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凌晨,人蛇集團王中興在苗栗通霄外海為躲避海巡隊追緝,強推二十二名大陸女子下海,造成六人當場溺斃慘死的新聞。
       當時,人蛇集團王中興、柯清松、葉天勝、曾炯銘分乘兩艘快艇,在台中外海進行偷渡大陸女子到台灣的行動——這些大陸女子來自中國各地,有的是在原家鄉被人蛇集團以花言巧語欺騙,遭洗腦說台灣淘金容易,於是花了二十萬人民幣為仲介費,遂被騙上船;有的則是被綁架,喝了來路不明的飲料後,旋即陷入昏迷,醒來後已在船上;也有的是從鄉下到城市謀職,在人蛇集團半哄半騙的情況下,迷迷糊糊地上了賊船——但一般來說,這些偷渡的大陸女子來台灣後,大多只能被迫從事色情業,淪為妓女,也極有可能被人蛇集團以毒品控制。
       而在王中興、柯清松、葉天勝、曾炯銘等蛇頭進行人口偷渡行動之時,被海巡隊發現,立刻追緝,警匪在台灣海峽上一路從台中追到苗栗,而面對警方迫切的追緝,四位蛇頭將船開到苗栗通霄外海時,為求脫身,以王中興為首,四人不顧當時月黑風高,浪急洶湧,當場強逼二十二名大陸女子跳海。
       這二十二名大陸女子被騙上船後,都被限制住行動,沒有進食,三天來僅靠喝水撐著,大多已呈體力透支的狀態,面對王中興等人的暴力強逼,根本無法反抗,有些人當場慘叫哀求,高呼「不會游泳」,但仍遭王中興等人強力推下海「丟包」,追緝的台灣警方眼見情況不對,立刻改變任務,上前救人,但深夜的大海,水天一色皆黑,暗夜中救人,猶如大海撈針——況且台灣警方當時根本不知道蛇頭的船上有幾個偷渡的大陸女子,只能救一個算一個。
       事後有位年僅十八歲的生還者,來自湖北的徐征征在接受偵訊時,還發著抖向台灣警方表示:「把我們一腳一踢,全踢到船底下去了,踢到水裡,那幾個女孩子還在後面叫說,救命啊我不會游泳,然後一跳下水,就沒聲音了。」而且警方在偵訊時,還發現這二十多名大陸女子裡,有人是孕婦。
       而沒被救到的,有八個水性較好,在苗栗通霄火力發電廠南邊自行泅渡上岸,躲在防風林裡,但因受不住饑渴,只好向當地民眾求助,遂被台灣警方找到。
       至於不會游泳的,當場慘遭溺斃,淪為波臣,共計有六人。
       《水果日報》之所以在這次的新聞事件裡一戰成名,正是因為在報導這則新聞時,用了一張照片——其中有一具女屍順著海水漂到通霄溪鐵路橋下河床,被人發現後,由一位溫姓消防隊員下水將她抱上擔架。
       《水果日報》的記者近距離拍到了那位溫姓消防隊員抱著女屍走上岸邊的那一瞬間,這張照片當年造成了大轟動。
       衛道人士隨即高分貝痛罵《水果日報》沒道德,為了新聞,不顧往生者已亡,根本是不尊重死者,新聞工作者的自律精神已死;但這張照片,事後卻得到了「亞洲攝影獎」。
       因為它帶給社會的震撼效果,與歐美記者所拍的中東、東歐、非洲的難民照片一樣。女屍的臉朝上,似在對蒼天進行無語的控訴,她的左手地冰冷垂下,隨風滴著海水,無力且軟弱;記者連溫姓消防隊員走上岸時所踩起的水花,都拍的一清二楚。
       這張照片刊登在報紙上,旁邊根本不需要再加諸任何文字,任何人只要看一眼,都會定睛,然後開始因人道精神而感到憤怒。
       職是,看到了這張照片的台灣社會大眾非常憤怒,大家強力譴責,於是檢警這件案子辦得非常有效率,兩千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所發生的案子,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苗栗地方法院就一審宣判,王中興判死刑,柯清松判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於葉天勝和曾炯銘,因未推人下海,則分別遭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年。
       也因此,從此之後,《水果日報》以「圖片為主,文字為輔」的報導方式,不僅開始改變了台灣平面媒體的報導生態,刊登屍體照也成了《水果日報》一種驚悚卻引人注意的吸睛手段。
       所以,勇君現在想要上樓,就是想拍屍體照,而皮隊長當然不答應。
       「我事後會在發新聞稿時,附上幾張照片給你啦。」皮隊長對勇君說。
       「我現在就要發即時了,沒照片,你叫我怎麼跟特派交待?」勇君慍道。
       兩人僵持不下了半天,我在旁邊看到勇君眼裡突然閃過異樣的眼光,皮隊長顯然也看到了,果然,他態度瞬間軟了下來。
       「一下子就好。」他低聲道:「還有,別讓我難做。」然後他轉頭對白毛、柯基、評量仔和我一擺手,「我們大家一起上去吧,但馬上下來。」
       我看到勇君原本正慶得手的表情,一下子又垮了下來,他忿忿地瞪了皮隊長一眼,現在他連「屍體照」的獨家都沒有了。
 
       上樓前,所有人都拿出高檔相機,只有我默默地摸出自己的手機。因為我根本沒有相機,報社也沒有提供給我。
       其實用手機拍,畫質不見得比較差,畢竟現在的手機照起來,效果都快跟相機差不多了,但在這種場合只能用自己的手機照,感覺好像就是矮了人家一截。只見勇君拿著他的大砲,昂首闊步地走了上去。皮隊長急忙跟上去,其他眾人也緊跟在後。
       到了命案現場的四樓時,只見東尼正在門口,皮隊長向他嘴一努,他會意,隨即領著眾人進入。
       屋內非常乾淨,除了鑑識人員的腳印之外,幾乎可以說是一塵不染,但我一踏進去,卻覺得胸口悶悶的,呼吸不順,一股沉重的感覺直襲心頭。
       東尼帶我們走到主臥室門外,他轉身對我們輕輕拍了一下左胸,我懂,他在對我們示意,做好心裡準備。
       眾人各自深呼吸一口氣,只見勇君一馬當先地走了進去,眾人緊跟其後,魚貫而入。
       但所有人一進入主臥室,就全都嚇得愣在原地。
       只見天花板上的吊扇,吊著一名身穿紅色緊身連身裙的長髮女子,兩眼暴突,哀怨地死盯著眾人,舌頭從她塗著殷紅的口紅的嘴巴裡伸出,表情極度痛苦,而她手和腳的指甲,也都塗著腥紅如血的指甲油,指著地下,彷彿在滴血。
       我是最後一個進去的,因為低著頭,差點撞到柯基,抬頭一看,當場嚇得倒退五步,直直地撞在皮隊長身上,他連忙把我扶住,我趕緊站穩腳步,再度抬頭,卻愕然地發現,這一整間主臥室的牆壁,都是血紅色的。
       不,不是血紅色的,而是這間主臥室的牆壁上,全用鮮血,大大的寫滿了血紅色的字。
       「恨哪!我恨哪!」
       「別再戴假面具了!一起下地獄去吧!」
       「你要記得,你是怎麼逼死我的!」
       「我就算死都不會放過你!」
       我只覺得一陣天旋地轉,腦子裡倏地一陣空白,身體開始不由自主地起雞皮疙瘩。抬頭再看,只見那具紅衣女屍的眼睛似乎也正在盯著我,明明房間窗戶是緊閉的,但她卻好像正在搖動著,若有似無地,像被風輕輕吹動了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