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我的問題尖銳得直接,她愣住,表情異樣。
「呃,我的意思是指,橫死也有很多種死法。」我試圖將問題導向軟性詢問,以免她不快,「比方說車禍,或是失足落水等等——」
「我是被我男朋友殺死的。」
「什麼?」我一愣。
「我說,我是被我男朋友殺死的。」她平淡地說:「他是個有婦之夫,從我這邊騙了錢之後,想把我甩掉,我跟他大吵,他就把我殺死了。」
我嚇得張大了嘴,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原本我預期她的死因只是車禍,沒想到卻是兇殺案。
士林分局偵查隊的皮隊長跟我說,兇殺案肇因一般都能分成三大類,仇殺、財殺及情殺,因此每回他們遇到命案,都要先釐清死者的人際關係,往往很快就能掌握到該將該起命案歸類為哪一類,以助於破案速度。可惜我當採訪記者的時間很短,上線才一個月多,還沒有真正遇過兇殺命案。
沒想到現在卻在自己的租屋處遇到了,還是情殺加財殺。
她面帶笑意,似乎很欣賞我驚呆了的表情。
「我還以為你的接受度很高呢。」她說:「沒想到卻嚇成這個樣子。」
「我只是沒料到你的死因這麼複雜。」我訥訥地說:「那——有破案了嗎?」
「我不知道。」她悶悶地說:「我說過,從我再次有意識之後,我就一直在這裡了,連我的屍體有沒有被發現,我自己都不知道。」
她的鵝蛋臉浮現出憂鬱的神色,那讓我想到一些整天被關在小工廠裡的黑狗,生命被鍊子鎖著,一輩子走不出那方圓幾公分的區域。
我點開GOOGLE搜尋引擎。
「你叫什麼名字?」我問:「或許會有新聞。」
「程毓梅。」
我把「程毓梅」打上GOOGLE搜尋。
一看到搜尋結果第一條,我當場就倒抽一口冷氣。
〈渴望被愛!X大女遭迷姦被殺成白骨〉
搜索引擎同時也搜索出圖片,只見一張帶著淺笑的鵝蛋臉倏地映入眼簾,我轉頭一看,她坐在我的床上,鵝蛋臉上露出和電腦螢幕一模一樣的淺笑,看著我。
「我的屍體有被發現嗎?」她饒富興緻地追問我。
「我對你的案子有印象……」我喃喃地說:「原來你就是那個傻女孩……」
這是去年初轟動一時的社會新聞,一名孤女,在沒有家庭溫暖之下,想挽回劈腿的男友,卻被神棍騙財騙色,最後在前年還慘遭殺害,等到去年發現遺體時,只剩下一堆白骨。在我博一寒假時,也就是我剛向陳教授辭去助教的工作之後沒多久,全案定讞。
「怎麼這麼傻?」
還記得當時我在租屋處裡,於PTT看到這則新聞時,眾多鄉民的反應都差不多,皆是惋惜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消逝。
「R.I.P.……」
「我想到《令人討厭的松子的一生》……」
「怎麼有人的心能這樣壞……」
「騙人的神棍都去吃屎,幹越看越氣,真他媽的人渣!」
「記得要變冤魂回去找這些王八蛋!」
但也有鄉民留言。
「雖然死得很可憐,但也太容易被騙……都喝幾次符水了……」
「這女的是智障喔?有沒有這麼好騙?都讀到大學了……」
「這世上有這麼多肥宅魯宅可以選,怎麼偏要挑一個39歲又不帥的?」
這些話隨即引來其他鄉民憤慨,導致一陣筆戰。
「被喪親、背叛、迷姦多重打擊,最後身亡,說她智障太過份了!」
「我想很多人沒有遇過重大打擊,如果身邊沒人拉一把,自己在做什麼都不知道,只會相信對你好的人,偏偏這女孩是一直遇到人渣!」
「新聞只能報導這姓廣的人渣的片面之詞,我看是男的本就預謀騙了女的錢,再謀殺她,反正死人不會說話,只要面對警方時把女的塑造成腦殘,怎麼說都可以。」
這陣論戰沒有掀起多大波瀾,畢竟兩邊發言的初衷都是同情這位女大學生的遭遇,父母雙亡,沒了親情,又被愛情折磨至此,任誰都不願意多加苛責受害者。
而我記得,當時我坐在這間低溫的黑暗房間裡,望著這則新聞,喃喃地對著電腦螢幕感嘆了一聲:
「要是我,我就會好好珍惜這位女大生。」
她默默地坐在我的床上,雙手環抱著雙腿,聽著我一則一則地唸新聞。
搜尋結果出爐後,她急急地湊到我身旁,也想看結果,但我急忙起身抱住電腦螢幕。
「你幹麼啊?」
「你不要看。」
「為什麼我不能看?」
「你別管,不要看就對了。」
抝不過我,她放棄了,回到我的床上。
「看來我的屍體有被發現……」她說:「新聞一定寫得很聳動,否則你不會是這個反應。」
我滑鼠一拉,搜尋引擎顯示相關新聞至少數十頁,每一則的新聞標題都下的觸目驚心。
「唸給我聽好嗎?」她低聲道:「新聞都怎麼寫?」
我遲疑,但她卻用乞求的眼光望著我。
我嘆了口氣,開始一則一則點入閱讀,邊讀邊唸。
「26歲的程姓女大生自小喪父,12歲又喪母,是阿嬤撫養長大。……」
「檢警調查,程姓女大生在年初因男友劈腿想挽回感情,找上黎姓法師作法未果,法師轉介她去認識台中市經營徵信社的廣嫌,沒想到廣嫌覬覦程女的美色和財產,便展開追求……」
「廣嫌用符水將她迷姦並拍下裸照,再逼程女與他交往。……」
「為了挽回男友的心,程女不惜砸錢找徵信社,沒想到人財兩失還被殺害。她的祖母得知噩耗趕來殯儀館,對於失蹤10個多月的孫女變成一堆白骨,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慟,老奶奶難以承受。……」
我一邊唸,一邊用眼角偷偷地瞄她,只見她兩眼空洞,神色越來越黯淡,頭也越來越低,最後整個人將臉都埋進雙腿裡,長髮如簾,散亂在雙腿上,飄搖著。
於是我不唸了。
「繼續唸。」聲音從她的雙腿間傳出,「拜託……」
「我怕你受不了。」我拒絕。
她驀地抬頭,厲聲道:「你不唸,就讓我看!」
隨後她陡然跳起身,一個箭步就竄到我身旁。
「不行!」我急著想再遮住電腦螢幕,卻慢了一步,搜索引擎上最不該讓她看到的那一則新聞標題,已被她看到。
〈女大生白骨命案 兇手確定免死〉
她像遭到重擊似的倒退兩步。
「免死……?」她微微搖頭,嘴唇顫抖著,「怎麼會?他竟然免死……?沒有被判死刑?怎麼會……」
我趕緊把網頁縮到最小,讓螢幕畫面回到桌面。
「不,唸給我聽!」她急切地說:「就這篇,唸給我聽……從頭到尾……完完整整……唸給我聽……我想知道……我求你……」
一陣短暫地對峙後,我喟然長嘆,點開網頁,開始唸。
「全案起因就讀北部X大進修部英文系二年級的程姓女學生(26歲)數月未到校上課,她的祖母接獲校方通知後,因聯絡不上孫女而報案協尋。」
「奶奶……」她呢喃。
「警方透過手機通聯記錄,發現行蹤成謎的程女數月前和台中某家徵信社的廣姓業者來往頻繁,警方隨後傳喚廣姓業者到案說明,但他只表示自己和程女純屬客戶委託關係,現已和程女無聯繫。」
「『純屬客戶委託關係?』」我聽到她的聲音開始顫抖,「他在說什麼……他的意思是我和他一點關係也沒有嗎……?」
「經過十多次借提訊問後,警方終於突破廣嫌心防,他坦承已將程女殺害,並將屍體埋在台中市烏日區環中路七段高架橋下的旱溪河岸。」
「警方隨後借提廣嫌前往旱溪,當場在橋下挖出程女的白骨,廣嫌當場下跪舉香,『我知道錯了!』全案宣告偵破。」
「他知道個屁!」她突然大叫。我眼角一瞄,發現她全身都在發抖,氣得發抖,「什麼他『知道錯了』——」
「沒想到廣嫌只是以符水將程女迷姦,還將她當作洋娃娃擺弄動作,再拍下畫面存檔,等程女醒後以影片檔案強逼她交往,宣示主權『妳已經是我的人』,並藉此對她進行控制。」
身旁傳來喉頭哽咽的聲音,似乎有什麼東西正在她體內無聲地滑落。我轉頭一看,只見她像是被人推倒似的,跌坐在我的床上,宛如一隻被人摔在床上的洋娃娃。
「廣嫌得手後,想甩掉程女,兩人發生爭執,程女憤而向他追討款項,廣嫌遂決定殺人滅口。」
「兩人爆發口角,廣嫌要求分手,說自己想回歸家庭,但程女不願意,要他還錢,廣嫌立刻將程女當場掐昏,程女因藥效未全退而無力反抗,接著廣嫌將程女載往附近的汽車旅館,用打火機瓦斯瓶加裝噴嘴,對昏迷的程女口鼻噴氣,程女因肺部充滿一氧化碳,當場腦部缺氧死亡。……」
「『回歸家庭』?」她突然輕聲笑了起來,「咯咯咯」地笑了起來,「他想『回歸家庭』?所以把我殺掉,他就能毫無顧忌地『回歸家庭』?咯咯咯……」
「由於廣嫌相當迷信,害怕程女變成厲鬼報復,於是將程女的衣服全部脫光,以類似泰國的降頭作法後,將程女屍體埋在台中市烏日區環中路七段高架橋下的旱溪河岸,還特意用廢棄衣櫃壓住埋屍地點,最後將衣服和犯案工具全都丟進旱溪,湮滅證據。」
「泰國降頭……」她依舊「咯咯咯」地笑個不停,一股寒意漸漸湧上我的心頭,身子不由得起了雞皮疙瘩——我第一次覺得她像「鬼」了,至少跟我認知中的「鬼」開始有點像。
「全案移送地檢署後,檢方將廣嫌等人依殺人罪嫌起訴,但台中地院一審法官認為,廣嫌在殺害程女的過程中,是以先迷昏,再朝口鼻連續灌了10分鐘瓦斯,造成缺氧而死,屬輕手法加害方式,程女死前並無痛苦及恐懼,並非殘忍虐殺,且廣嫌在挖掘屍體時有下跪認錯,且在法庭上數度表達深感後悔,顯有悔意,故認定廣嫌尚無與世隔絕必要,於是一審判決廣嫌處無期徒刑。」
「放屁!」她突然激動地大喊:「什麼叫他『顯有悔意』?什麼叫我沒有痛苦及恐懼?這什麼爛法官,他們知道嗎?當他掐著我的時候——當他掐著我的時候——」
「一審判決出爐後,引起社會輿論譁然,檢方不服並上訴,但台中高分院法官凌義岷、鄧涌育、邵秋綠審理後認為,較之菲律賓武裝組織『蘇祿軍』在殺害警察時,動輒砍頭、剉腦、挖眼、開膛、剖肚、取腸等殘酷處決手法,廣嫌殺害程女的手法顯然並非最嚴重犯罪,尚無與世隔離必要,因此維持一審無期徒刑的原判,檢方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量刑未超過法律規定範圍,也無濫用權限,於是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所以他沒有被判死……」她終於嗚咽了,「爛法官,王八蛋……原來殺人還有分輕加害或重加害……什麼顯有悔意……爛死了,真是爛死了……王八蛋……」
兩行眼淚從她眼角滑落。
原來鬼是會哭的。
她開始啜泣,漸漸地變成嚎哭,然後,慢慢地轉為啜泣。
「所以一定要砍頭、剉腦、挖眼、開膛、剖肚、取腸,才能判死刑嗎?『蘇祿軍』……什麼鬼?好爛的法官……好爛……沒天理……真是沒天理……」
接下來好長一段時間,她就一直重覆著這幾句話,我默默無語,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只能聽她啜泣。
因為我覺得,台中高分院拿菲律賓武裝份子「蘇祿軍」殺人手法來與她的命案來做對比,認定非「最嚴重犯行」,根本「不倫不類」,如果能拿這種案例來替兇手開脫,那以後全台灣的殺人案都應該拿ISIS來進行比較,那這樣所有兇手都能被歸類為「輕手法加害方式」。
法官開庭,確實常會遇到被判刑的被告高喊「司法不公」,「別人的案子也是這樣,他才判多少年,為什麼我的就要判這麼重?」
但相同罪名的案件,真的就可以量化地「齊頭式比較」?
我一直以為,法官量刑,必須要看被告的犯案動機、手法、危害程度等,甚至還必須考量社會的反應,絕不會僅針對犯罪手段,而必須是綜合刑度。蓋因每一個案件的犯罪情節都不同,絕對不會有一模一樣的案件可以相比較,不可以僵化地「齊頭式比較」。
「可是照你這樣子的觀點來看,法律的標準就會是浮動的。」這個問題我曾經跟一位朋友深白色討論過,他聽完我的話後,這樣回我:「一旦相同罪名的案件沒有『齊頭式比較』,以後就會有更多『實質影響力』之類的莫須有罪因出現。」
深白色是我的大學同學,一樣唸中文系,但畢業後,因為想考公職,開始轉檔,改去搞法律,還報了某間大學的法律學分班,就跟許多後來因搭上大國考列車的中文系失業人口一樣,開始滿口法條,凡事都以「法、理、情」的角度切入去看。
「不能濫情,法律面對案件,是不能以『情、理、法』去量刑的,當年『江國慶案』,不就是因為社會大眾群情激憤,要為被姦殺的謝姓女童討公道,所以時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限期一個月破案,所以就產生了這樁冤獄嗎?很多因素都要考量進去的。」
他的辯駁我回答不出來,因為有理。
但我看不出的是,菲律賓「蘇祿軍」的殺人手法,和台灣程毓梅的命案到底有什麼關連性?為什麼要拿兩案相比較?如果罪證確鑿,為什麼不能判兇手死刑?法官這樣的比較法,我找不到幫兩案劃上等號的對比基準點。
「那這樣,台灣乾脆直接宣布廢死算了!」
還記得那次,我這樣對深白色說,兩人不歡而散。因為我想到在台北捷運站裡無差別砍人的鄭捷,也想起在台南湯姆熊遊樂場裡,隨機割喉殺害方姓男童的曾文欽,以及潛入台北市文化國小,隨機割喉殺害劉姓女童的龔重安。
「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一、二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曾文欽如是說。
不判死刑,彷彿成為近幾年台灣司法界的「不能說的秘密」,即使台灣尚未廢死,但法官們似乎已形成一股「盡量不要判死刑」的潮流,劃下這樣的框架後,就要想方設法為被告找到免死刑的理由,所以才會產生拿菲律賓「蘇祿軍」的殺人手法來和台灣程毓梅的命案進行「不倫不類」的比較,最後的結果,到底是維持住了「無罪推定論」下建構的客觀與正義?還是喪失了司法的公信力?
我不知道。
看著程毓梅,我真的不知道。
我只知道,那天,她哭得很傷心,一邊哭,一邊踉踉蹌蹌地爬向牆壁,像一縷青煙,逐漸沒入牆中,任我怎麼呼喚,她也不肯回頭。
她生前曾對這個世界失望,死後,一度冀望司法能幫她討個公道,但這個社會依舊在算計著一切,飽讀學說及理論的法律人們,為了怕麻煩,所以在合議庭上再度犧牲了她,他們不是為她而判,而是為了自己及更多的法律人而判,就像廣嫌為了謀奪她的肉體和財產一樣,把她吃乾抹淨,然後丟掉。
- Jan 19 Tue 2016 12:02
第六章:你是怎麼死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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